警报器作为人们安全的提醒器,在品质上是绝对不能偷懒的,很可能一个小差错,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。
想起前几天受骗的事,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社区的王大妈(化名)仍心有余悸,“下次,对于那些主动上门推销的人,真不能轻信!”
事情是这样的。当天下午,王大妈在小区里碰到一推销员,对方称,这校园警报器装在门上后,只要不是通过开门途径进入,警报器就会发出警报,家里装上这东西就不用担心小偷了。想到安全问题很重要,这东西又才200元,王大妈就开始询问起来。那人说,东西先买回去,会开收据,次日有人来免费安装。
王大妈就这样稀里糊涂买了。之后,她觉得不对劲就找到社区。社区工作人员马上帮忙报警。原来,王大妈买的不是什么警报器,而是价值十来块钱的蜂鸣器。但问题也来了,王大妈的确花钱买了东西,而对方有意抬高价格,欺骗消费者,这样能定义成诈骗去抓人吗?
难道200元就这样没了?当天下午4点多,警察让王大妈去海洲派出所拿钱!原来,那人后来又到另一小区推销,经居民举报,被“请”进了派出所,经教育,他承认在卖假警报器,答应退钱。
诚信经营自古以来是必须遵守的买卖规则和传统美德,更何况是还有救命职责的警报器。